2016第6届上海国际时尚发制品博览会

   2016-04-12 IP属地 上海372
展会日期 2016-10-26 至 2016-10-28   状态
展出城市 上海
展出地址 上海市漕宝路88号
展馆名称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 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 上海秀博展览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http://www.cn-m.com
展会说明
 20166届上海国际时尚发制品博览会

时 间:2016年10月26日-28日        地 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前言

     近年来,全球经济稳步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也得到较大提高,美发美容等时尚消费的追求意识也愈加强烈,尤其女性消费者,其更具时尚性和个性化的消费特征,这使她们总是站在时尚前沿、引导时尚走向,从服饰到妆饰,时尚话题从未停歇。快速的时尚变化也让发型变化层出不穷,但每一次发型的变化都需要人们吹、拉、烫、染,不仅伤害美丽的秀发、浪费大量的时间,还不能及时跟上时尚的步伐。而发制品的多样性却能解决剪短发失败、烫卷发不美等后顾之忧,及时满足女性消费者迅速变身风格迥异、气质不同的百变女郎的需求。

2015年10月28-30日,第5届上海国际时尚发制品博览会圆满闭幕。为期三天的展出吸引了来自韩国、日本、法国、美国、西班牙、德国、英国、加拿大、意大利、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及中国大陆27个省市自治区的五百余家各类发制己美发用品企业踊跃参加,企业借助这一盛大的贸易平台互相交流合作共赢,为上海的美发业市场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作为上海乃至全国知名的发制品及美发用品行业专业盛会,近年来,参展商数量的不断增加,展出面积不断扩大,参观人数也在逐年攀升,现场签单热潮不断,为上海发制品及美发用品市场搭建了强大的贸易和交流平台。

让我们期待2016年10月26-28日的发博会,将会有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您的参与!

展会主题:2016第6届上海国际时尚发制品及美发用品博览会

展出时间:2016年10月26-28日

展览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徐汇区漕宝路88号)  

布展时间:2016年10月24-25日

撤展时间:2016年10月28日15:00

主办单位: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秀博展览有限公司

参展联系:高鑫 13917694548  021-54971522

参展范围

美发工具类:发剪、发梳、电吹风、电夹板、美发工具设备;

美发护理类:洗护发用品、洗护染烫产品、生发增发产品;

美发连锁类:加盟培训机构、管理操作设备、软件等新产品新技术;

假发类:    男女装假发、工艺发条、教习发、化纤发条、接发、发环、发块、发把、发帘、            手织发、化学纤维、天然纺织原料等其他假发类原材料。

发饰品类:发夹、头饰、头花、发簪、发珠、发带、发环 相关配套产品及生产机器设备等。

参展费用

(一)9㎡标准展位收费包括:铝合金围板、一张咨询桌、两把折椅、两只射灯、一个220V/500W的电源插座、展位内满铺地毯、楣板上书中英文公司名称。

标准展位国内 RMB9800 /9m2

标准展位合资企业:RMB18800 /9m2

㈡室内光地收费[不提供任何设施](光地地毯、水、电、气及特殊装修管理费等另算)

国内企业:RMB800元/㎡    

外资企业:RMB1800/㎡

折扣优惠:光地36平米(含)以上9折优惠,光地54平米(含)以上8.5折优惠,

光地72平米(含)以上8折优惠,光地90平米(含)以上7.5折优惠,

】参展要求

●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商检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 厂家需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

】参加本届展会的预期收益

1、宣传推广品牌,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2、约见老客户,开拓新客户;
3、寻找经销商和代理商,建立销售渠道,扩大销售网络;
4、开展国际贸易,扩大进出口业务量;
5、与终端用户见面,进行洽谈交流;
6、与同行见面,开展技术合作、代加工业务;
7、获取最新工程、采购信息和投标机会;

8、认识新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

】为展商提供的服务

●  在大会官方网站上免费为参展企业做长达一年的广告宣传;

●  免费为参展商提供公共责任保险、展场清洁、24小时场馆保卫等服务;

●  大会将编印精美会刊,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200字左右公司简介;

●  大会提供交通运输、展具租赁、礼仪等服务,展商根据情况选用;

●  大会指定二星--五星各档酒店,展商凭证入住将享受超级优惠。

】参展细则

1、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展商签订展位销售合同后7日内支付全款至承办单位或50%展位费作为定金,余款在2016年10月1日前付清,逾期未支付定金的单位,主办方有权终止其签订的合同、并取消、出售和调整该展商预定的展位;

3、2016年10月1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

4、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并注明公司名称;

5、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将于2016年10.月1日前寄《参展商手册》给参展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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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备注
●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商检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 厂家需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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