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店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并共同遵守。
一、 考勤是本店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二、 本店作息时间具体由店长及员工共同协商制定。
三、 本店员工每周可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时间由店长根据工作情况安排。
四、 上班时间到了仍未到岗者计为迟到,迟到60分钟后列为旷工,旷工扣款50元。下班时间未到就提前离岗者计为早退。迟到及早退每分钟扣款1元,另加10元。
五、 凡无假条,又没签到(签退)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六、 连续旷工三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六日,均予开除。
七、 员工休假制度
1、 员工公休假实行轮休制,休假须向店长请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 员工遇事须工作时间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两天向店长请假,遇特殊事件不能当面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3、 每次事假只批一天,超过一天,发型师每日扣款50元;助理每日扣款20元。
4、 在上班之后因事须外出办理的(请小假),须向店长请示;请小假不准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仍未回店者大小班全下。超过一小时仍未回店者,每分钟扣款1元。
5、 未向店长请示,私自离开本店者,扣款50元。
6、 节假日及周六、周日不准请假,否则计为自动辞职。病假需有病例证明,否则无效。
7、 病假须向店长请假,不能当面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病假超过一天者,须出据病例证明,否则计为事假。
8、 店员工产假、婚假、长假由店长根据情况而定。
八、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员工守则
第一条 遵法制 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店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职员。
第二条 爱集体 和本店荣辱与共,关心本店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努力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团队、竞创、协作、责任”的精神。
第三条 听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坚决支持、热情帮助领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 严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的事。
第五条 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打扮适度。
第六条 讲礼貌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应礼让客人先行。
第七条 讲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身上无汗味、异味。工作前不饮酒、吃蒜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第八条 讲站姿
1、 挺胸、收腹、沉肩;
2、 双脚略分开约十五公分;
3、 双臂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或背后,放背后时,左手放在右手手背上;
4、 头部端正,目视前方,面部表情自然,略带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得插兜、叉腰、抱肩,不得前后叉腿或单腿打点,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不得站立聊天。
第九条 敬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