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资料管理和利用的规定
(1) 建立为顾客量身度造的完善的资料记录,设专人负责保管。
(2)对首次来美容院的顾客,由负责保管顾客资料的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编号,有关具体的美容服务内容则由美容师填写。
(3)对于已建档的老顾客,当其再次到美容院做护理时,顾客资料保管人员应及时调出该顾客的档案卡。美容师填写本次服务内容,并对比上次皮肤护理后的进展情况,做出本次的护理计划和建议,填好卡后交回保管人员处。
(4)美容院在给顾客建立顾客资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准确记录顾客的基本资料,包括顾客的姓名、地址、电话、喜好、消费日期及消费额,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提供个性化服务;
②详细记录顾客皮肤的类型及面部情况;
③认真记录每次的护理计划和顾客前来接受继续护理后的进展情况以及所购买的产品,以确定下一步保养计划,定期提醒顾客前来接受继续护理以及补充化妆品。
(5)顾客的意见调查表和投诉表应进行分析,并分类保管,为美容院改善经营策略提供依据。
(6)根据顾客资料进行定期的顾客分析统计并做报告,交给主管,选择有利时机针对目标客户进行促销活动,有助于增加美容院的生意。
(7)资料管理员要妥善保管顾客资料及其他资料,不得遗失。